【收受利益】英基前主任涉向家長收賄 兩案合併明年11月開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2/07 13:11

最後更新: 2023/12/07 13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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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林珍妮。(資料圖片)

14名家長涉向英基國際幼稚園(烏溪沙)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賄款共逾124萬元,以協助他們的子女入讀該校幼兒班,15人早前被廉署起訴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,法官早前批准兩案處理,案件今(7日)於區域法院提訊。控方申請將案件排期作35天審訊,法庭因應兩案合併審訊,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9月16日作審前覆核,及於2024年11月14日開審。

首案被告分別為林珍妮(53歲),案發時為英基國際幼稚園(烏溪沙)行政主任,現報稱文員,另10名被告為家長,分別為黃詠雯(44歲,凍肉店經理)、劉映均(42歲,無業)、馬賢文(35歲,產品專員)、李洁冰(45歲,無業)、林泯希(41歲,經理)、張珈銘(41歲,商人)、徐惠謙(39歲,補習老師)、江靜雯(44歲,家庭主婦)、蔡慧妍(38歲,家庭主婦)及李俊朗(37歲,項目經理)。 

林珍妮獨自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,以及4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;林珍妮另被控8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,劉映均則與林珍妮同被控上述兩項串謀罪,其餘9人亦與林同被控1項相同串謀罪。早前庭上透露,林擬承認4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,以及5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,並將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。

次案4名被告為黃美雪(37歲,會計師)、麥偉琪(41歲,經理)、朱霜叶(33歲,家庭主婦)及蕭裕邦(45歲,商人),4人各被控1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。

控方早前申請將兩案合併,遭黃美雪及朱霜叶反對,法庭最終批准合併。控方今申請將案件排期作35天中文審訊,法庭因應兩案合併,遂排期至2024年9月16日作審前覆核,及於2024年11月14日開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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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